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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律师(陈律师令人心动的offer)

admin 2024-03-29 38 0

  刑事案件关乎人身自由、性命问题,不少当事人家属“救人心切”,第一时间找熟人、托关系,散尽家财希望可以尽快将亲人捞出来,等到发现用钱摆平不了问题的时候,才想到聘请辩护律师,心想着“死马当活马医”,请个律师或许可以少判点刑,但是往往这时候已经错过了“翻盘”的最佳时机。

  小编咨询了胜法网资深刑事律师,律师告诉我们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的时候,最长时间可达24小时,传说中的逼口供,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,接下来犯罪嫌疑人就会被抓去看守所,案件进入了所谓的侦查阶段,在看守所羁押最长时间为37天,而后如果审讯过程中,证据确凿,当事人也承认犯罪事实,检察院就会出具逮捕令,起诉犯罪嫌疑人,案件就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也就是说案件翻盘的机会大大地降低了。

  因此,刑事案件关键是要紧紧抓住黄金救援37天,在这段时间尽快委托律师对案件进行处理。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第一时间接触嫌疑人,了解案件的细节,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状况等,等到法院起诉的时候,律师可以胸有成竹,有的放矢,最大限度帮到当事人。

  洪树涌律师

  案件未及法院的判决阶段已经提前辩护出来是十分理想的情况。这在洪树涌律师经手的案件中并不少见,有些是获得不被批捕,而有些在法院阶段之前已经把其中一个的罪名通过辩护意见“打掉”了,或者争取到不予起诉,提前辩护的效果很好,洪律师这方面有很多成功案例。

  陈亮律师

  陈律师说刑事案件往往是在侦查阶段律师做好齐全的工作,在审查起诉阶段,出具一些有利的辩护意见,检察院会更加倾向于采纳,反而如果到了法庭到了法院说做无罪辩护(就是一些很冤的案子),法院是有压力的,因为这相当于打了检察院一个耳光,说他办错了案子,如果检察院听取了律师的意见觉得这个确实是有错误,他自己纠正,那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个机会。

  2016年11月中旬,陈律师就办理了一个很成功的不起诉的案子,开始是以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,后面以诈骗被批捕,陈亮律师团队就以不构成犯罪做无罪的辩护意见。即不构成职务侵占罪,也不构成诈骗罪,最后检察院认同、采纳了他们的意见。

  黄坤冰律师

  在开始被拘留时,公安机关会在30天内决定是否移送检察院批捕,而检察院会在7天内给予批复。黄律师觉得,可以通过调查情况,对是否构成犯罪提出意见,建议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逮捕,就可以解决根本问题。

陈律师(陈律师令人心动的offer)

  试想一下,如果律师没有提早介入,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,如何提前发现案件的问题,并在在审查起诉阶段出具无罪辩护意见?如果当事人等到审判阶段才请律师,估计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就不是这样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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